酒类出口Liquor export

酒类出口

Liquor export
出口前期资质;
申请条件;
申请材料;
备案注意事项;

出口前期资质


01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注册登记

所需材料:同进口前期资质提供材料一致


02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

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二、《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管理规定》

三、《国务院关于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的通知》(国发〔2019〕25号)


申请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拟从事出口的食品生产企业。


二、应当建立和实施以危害分析和预防控制措施为核心的食品安全卫生控制体系,该体系还应当包括食品防护计划。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应当保证食品安全卫生控制体系有效运行,确保出口食品生产、加工、储存过程持续符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安全卫生要求,以及进口国(地区)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申请材料


填写完整的《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申请表》(一式一份)。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负责人)在申请表签名并加盖企业公章。


备案流程


备案申请分两步:


第一步:


互联网+海关一体化网上办事平台

中国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管理系统


第二步:提交相关申请材料


上传填写完整并签字盖章的《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申请表》扫描件,向生产企业所在地隶属海关提出申请。

申请人也可持申请材料至生产企业所在地隶属海关窗口申办。

隶属海关对申请人提出的申请进行审核,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的,核发《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证明》,有效期为长期。

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一般情况下当场给予办理。


备案注意事项


一、备案变更


出口食品生产企业的名称、法定代表人、生产企业地址发生变化的,应当自发生变更之日起15日内,向原发证海关递交申请材料,原发证海关对申请变更内容进行审核。变更申请材料齐全、证明材料真实有效的,准予变更。


二、备案注销


出口食品生产企业需要注销《备案证明》的,向生产企业所在地隶属海关提出书面申请,经海关审核后,办理注销手续。


三、年报


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应当于每年1月底前通过“互联网+海关”—“中国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管理系统”向其所在地海关提交上一年度报告。


 

酒类出口如何申报


01互联网+海关一体化网上办事平台

02出口报关、申请检验检疫流程


一、出口前申请检验检疫


出口食品的出口商或者其代理人持合同、发票、装箱单、出厂合格证明、出口食品加工原料供货证明文件等必要的凭证向出口食品生产企业所在地或组货地的隶属海关申请。申请时,应当将所出口的食品按照品名、规格、数/重量、生产日期逐一申报。

二、现场检验检疫


1.现场查验


所属海关根据系统“检验要求”,对不需要查验和送检的货物,直接实施综合评定;需查验的,实施现场查验,内容包括货证相符情况、产品感官性状、产品包装、数重量及运输工具、集装箱或存放场所的卫生状况等。


2.抽样检验


根据系统“检验要求”,隶属海关对抽中查验送检的货物,在现场查验时抽取样品,并送实验室检测。


3.综合评定


所属海关对申请出口食品的相关信息进行审核,根据异常情况、风险预警、出口备案、企业核查等信息,结合抽样检验、风险监测、现场查验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定。

a)经评定合格的,形成电子底账数据,向企业反馈电子底账单号,符合要求的按规定签发检验检疫证书;

b)经评定不合格的,签发不合格通知单,不准出口。


4.签发证书


所属海关工作人员负责拟制证稿,经审核后出具证书。


5.报关


企业凭电子底账及合同、发票、装箱单、出厂合格证明等必要的凭证报关。

酒类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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